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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提示 建议租客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

2020-09-09 发布于 铂悦新闻网
信息网 http://www.52le.cn

  新地产财经讯 9月7日,西安市住建局于官方微信发布《住房租赁温馨提示》。

  西安市住建局提醒租客,要选择经营规范、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房屋,及时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。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,判断企业经营状况,谨慎选择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、超范围经营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进行住房租赁。

  同时,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,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,选择较短支付周期(一般不超过3个月),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,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损失,应向合同约定账户支付房租和押金,切勿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。

  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在租房过程中,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,警惕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“高收低租”带来的租房风险,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。

  据新地产财经了解,自8月下旬起,已有成都、海口、合肥、上海、广州等多地住建部门或房地产协会发布此类提醒警示,内容均提及建议租客选择经营规范、市场信誉度高住房租赁企业、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、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等等。

  以下是《住房租赁温馨提示》全文:

住房租赁温馨提示

  广大市民朋友们:

  你们好!近期是新毕业大学生找工作高峰期与各类学校开学季,人员流动较大,租房需求较多,随着住房租赁市场“升温”,租赁纠纷相应增多。为加强风险防范,避免经济损失,现对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温馨提示:

  选择经营规范、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房屋,及时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。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,判断企业经营状况,谨慎选择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、超范围经营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进行住房租赁。

  租客租房前。应实地看房,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业主(房东)与该公司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(或合同)、房屋不动产权证(房产证),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、期限、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,慎重做出决定。

 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,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,选择较短支付周期(一般不超过3个月),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,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损失,应向合同约定账户支付房租和押金,切勿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。

  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在租房过程中,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,警惕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“高收低租”带来的租房风险,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。

  签订租赁合同时,务必认真阅读合同条款,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,建议下载使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)官方网站的《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》示范文本签约,尽量避免使用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。

 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2020年9月7日

  编辑:王亚冉

(文章来源:新地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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