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公墓网 http://www.lajitong365.cc 近日,主持人汪涵被推上了风口浪尖。缘故原由是他代言过的爱钱进APP“爆雷”。据报道,有超10万人共受骗凌驾100亿元。目前,公安构造已对该平台立案观察。 7月2日,汪涵发声明致歉称,曾于2016年—2018年期间代言这款理产业品,对各人遭遇资金兑付困难感到十分痛心,自己和团队一直在联合相干部门督促平台解决问题,其状师团队也会积极跟进此事。 投资者的钱来之不易,如果就这么“打了水漂”,说不外去。汪涵的亮相,值得肯定。但根本问题是要厘清,作为前代言人的汪涵,是否需要为爱钱进的“爆雷”卖力,如果要,应担什么责? 有人认为,汪涵没责任。由于他不是爱钱进的合资人,只是与该公司有过商业互助关系,谈不上“合资犯法”,即不涉嫌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 这种说法要建立,有一个条件,即汪涵不知晓爱钱进涉嫌违法犯法举动。如果明知道还代言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就应以相干犯法的共犯论处。不外,按知识判断,代言人大概率是不知道产物或服务存在违法问题的。 但即便挣脱了刑事追责,也很难说没有行政和民事责任。 理财投资不是菜市场买菜那样的“一锤子买卖”,消费者投资金融理产业品,是带着一份“母鸡下蛋”的期待。思量到风险问题,《广告法》对这种带有投资回报性子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举行了严酷限定,要求应有风险提示和警示,并克制包管性答应,利用受益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实等。 再有,《广告法》划定,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、服务作推荐、证实,“应当依据事实”,“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、证实”。如果压根就没有用过,却装作满足、大肆宣扬,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,就不能把自己当窦娥。 因此,判断汪涵是否要负担行政和民事责任,一要看汪涵是否在代言时尽到了风险提示和警示义务,而且没有答应不应答应的;二是看其是否真的使用了代言的产物或服务,代言作出的推荐、证实是否出于自身体验。 如果由于自己的过错,给他人造成了丧失,就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。《广告法》划定,如果“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伪仍设计、制作、署理、公布或者作推荐、证实”,“应当与广告主负担连带责任”。虽说汪涵的代言是几年前的事,可一旦侵权事实确认,法律责任就不能视而不见、“一笔勾销”,该有的赔归还得给付到位。 卷入汪涵类似风浪的明星为数不少。这也是一个警示:明星代言互联网理产业品,不能搞成一团乌烟瘴气。执法部门要加大羁系查处力度,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“一锤定音”,明确权责,为受害者要回公正;明星有责任规范自身代言活动,防止滥用形象敛财。公众也要擦亮眼睛,用理性守住钱包。 (原标题:马上评丨爱钱进“爆雷”,汪涵有责任吗?) (文章来源:汹涌新闻)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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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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